適用於香港天然、種植的產物或香港製造的貨物。貨物必須在本港經過製造工序,而有關工序能永久及實質地改變了原材料的形狀、性質、形態或用途。有關指定產品的產地來源規定及相關的主要製造工序,詳載於 附錄I。
製造商必須在先向工業貿易署(工貿署)就所生產的貨品辦理登記,才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產地來源證。在香港特區政府的工廠登記制度下,香港海關(海關)將會視察工廠,核證資料後由工貿署進行登記。製造商在登記後可就已註冊的產品申請香港產地來源證,而某些證書或需按政府要求,通過工貿署核實和/或海關查證,方可簽發。
以下供應商提供電子貿易服務:
遞交申請表至本會任何一間簽證辦事處 申請表可於任何一間簽證辦事處索取或於網頁下載
直接到指定的簽證辦事處取證或付費使用本會的快遞服務
按此處查詢最新申請費用